根据《绩效工资实施办法》(徐工职院发〔2014〕18号)和关于印发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-2015年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》的通知(徐工职院发〔2016〕64号)的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订以下计算办法:
一、考核对象:后期服务总公司全体在编职工(校聘中层干部除外)
二、考核内容
考核得分(满分100分)=履行岗位职责得分+突出工作实绩得分
1、履行岗位职责得分(满分60分) :
完成岗位职责且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,则给予基础分60分。
2、突出工作实绩得分(满分40分) :
突出工作实绩分=(个人三年考核折合分总分/最高考核折合总分)×40
说明:按2013-2015年度每年考核结果分为四个区间:前15%(含15%)折合5分,15%-30%(含30%)折合4分,30%-70%(含70%)折合3分、70%-100%折合1分,以此计算个人三年考核折合分总分。(按百分比计算名额时,如遇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。)
三、聘期考核优秀实行一票否决制
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、违反校规校纪,在安全责任制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落实不力,受到群众举报并查实或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,不得评为优秀。
三、此办法于2016年7月7日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。
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