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:
为规范中心资产管理工作,彻底改变中心资产长期以来混乱的状态,兹定于元月18日起,对各科室资产进行彻查,现将有关情况布置如下:
1、各科室指派一人,全面配合此次清查工作。人员名单请于16日17:00前报送至综合科。
2、检查方法:各科室先行开展自查,中心对每个科室进行复查。
复查时间安排
科 室 |
时 间 |
综合科 |
元月18日上午 |
工程修建科 |
元月18日下午 |
校园管理科 |
元月19日 |
动力保障科 |
元月22日 |
商贸与物资供应科 |
元月23日 |
膳食管理科 |
元月24-26日 |
3、清查内容
(1)帐物相符:依据资产管理系统以帐找物;根据科室现有资产情况以物找帐。
(2)资产定位:因人员变动、科室整合等情况产生的资产保管部门或保管人变动,由原资产保管部门填写调拨单。
(3)一物一签:固定资产标签缺失的,填制汇总表统一办理补签。
(4)资产报废:符合要求的待报废资产,填制报废单,注明存放地点,便于统一办理报废手续。
4、清查要求
(1)本科室所有资产帐、物、签相符;保管科室、保管人相符。
(2)盘点结算后各科室负责人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。
(3)资产管理工作将与本科室考核挂钩。对于资产清查后两名的科室将取消18年评优资格。
因科室、人员变动频繁,资产调拨不及时,因此清查范围不仅仅为自己部门范围内资产。